工资待遇 我是2000年到学校当宿舍老师,当时工资300元,到2004年,我的工资学校给我600元,现在我54岁了,也干不了了,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向学校要求我的工资待遇,我想让学校从2004按最低工资给我补工资,并给我交养老保险,这合适吗?
2014-10-30 09:15 李小关(河南-三门峡)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30 09:17
这是不合理的
2 110网律师 2014-10-30 09:23
这是合适的
3 崔新江律师 2014-10-30 09:34
这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 张书正律师 2014-10-30 10:02
建议走法律程序
5 陈晓云律师 2014-10-30 10:17
让学校从2004按最低工资给 补工资,并给 交养老保险 合适
6 110网律师 2014-10-30 12:03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