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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我应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中,我应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上班途中,我骑电动车带一位同事由东向西行驶(上班时间段因同向车流非常大,因此大都超出自行车道,介入机动车道--我也是,而机动车则顺延介入对向机动车道),此时,一人骑电动车逆行,与我发生碰撞,摔倒后被我打120送入医院,对方家属恐无法痊愈而放弃抢救,2日后身亡。入院期间我曾支付3600元。据此事实,交通管理部门如何予以责任认定?我有赔偿责任吗?应该赔偿多少?求解?
2014-10-28 20:12 dr9604……(内蒙古-包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10-28 20:21
您好
发生交通事故后建议报警处理,责任的认定应当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的大小来确定。
2 张  静律师  2014-10-28 20:24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3 陈晓云律师  2014-10-29 09:04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4 孙新律师  2014-10-30 09:00
根据你的描述,双方都有责任,但最终结果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至于赔偿责任,根据你的责任比例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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