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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方卖车给乙方,乙方迟迟不过户,出现交通事故甲方怎么才能没有责任
关于甲方卖车给乙方,乙方迟迟不过户,出现交通事故甲方怎么才能没有责任 甲方把车卖给乙方,乙方迟迟不过户,卖车的也签有合同,但是不是很正规的合同,用手写的,如乙方开车出现交通事故,甲方怎么做才能没有责任呢?请问谢谢!
2014-10-28 09:34 tianho……(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4-10-28 09:37
您好!汽车作为动产,其所有权以交付作为转移的标志,而车辆所有权登记的效力为对抗第三人。虽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是该车辆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已经实际交付给了乙,乙即为该车的车主,甲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4-10-28 09:37
看具体情况i
3 孙新律师  2014-10-28 09:39
建议您尽快将车过户给对方,否则是有风险的。协商吧,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4 陈晓云律师  2014-10-28 09:49
虽然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是该车辆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已经实际交付给了乙,乙即为该车的车主,甲无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5 徐金兵律师  2014-10-28 09:54
一般情况下,交付乙方使用后,乙方在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甲方是不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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