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入内拿走他人身份证和其他物品算偷窃吗 男方的前女朋友,相恋六年,同居4年,最终因为女方嫌弃男方没钱为由结束双方情侣关系,分手后,男方把之前同居的共同财产给了女方,后女方提出要求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6万元,未果,经常到男方家里骚扰,在未经男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拿走男方身份证和其他物品,女方的这种行为属于偷窃吗?女方的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到了男方和现任女友的私生活,这样又算不算骚扰?
2014-10-28 09:25 466763……(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10-28 09:28
女方的行为不合法,您可以报警。
2 胡爱军律师 2014-10-28 09:29
可以诉讼要求停止侵权的
3 110网律师 2014-10-28 09:30
如果她拿走了东西价值已超过盗窃定刑数额,您可以报警由警察处理的。
建议房子换锁,否则对您与您现女友都是不安全的。
建议房子换锁,否则对您与您现女友都是不安全的。
4 110网律师 2014-10-28 09:45
可以报警处理或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