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怎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在一家电子厂做临时工已有两个半月了,我的工资是按工作小时来计算的,我的工资是由领班代领再转交给我的,而正式工的工资是由组长来发的,我一直没有签订合同,我今天跟领班说我不想做了,过两天就走,他说要提前一个月辞工,并且要到每月月底才能结工资,我该怎么办?
2009-03-31 22:26 huang1……(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31 23:10
你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结算工资。
2 110网律师 2009-03-31 22:43
事实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扣押你的工资也是违法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3 110网律师 2009-03-31 23:24
你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结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