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民事赔偿 我朋友和他哥们(司机且无照驾驶)出去收粮食 我朋友和他跟们以及卖家在车上发生争执认为他们少算了卖家的粮食 卖家推了方向盘 车掉进护城河 司机和卖家都逃出来了 我朋友死了 最后改为民事和解 请问我朋友家人应当跟他们所要多少赔偿合适
2010-12-13 20:28 903031……(河北-保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2月14日 08时56分
应当全部赔偿你朋友的各项损失,卖家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2 孙新律师 2010-12-13 20:28
根据河北的标准,对方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具体问题,你可以电话咨询。
具体问题,你可以电话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0-12-13 20:34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 孙新律师 2010-12-13 20:49
你好,你以上所述的不全面,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数额,为对你负责,建议你来电咨询,为你详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