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人员失职导致错过最佳办案时机使得报案人员财物未能追回能告他们吗 我是一名外地在天津的务工人员。于2014年10月27日清晨由于醉酒乘坐的在一辆黑出租上睡着了,不知道行驶多久我被司机叫醒并告知已到要去的地点,于是谢过司机并下车。下车后发现被拉到一个自己不知名地段,此时车已开走,我迅速在检查身上财务,发现自己的三万元现金不见,于是马上找到附近一个施工地点的值班大爷,并通过好心大爷报了警(自己电话呗朋友拿走了)当民警赶到现场时我酒意尚完全醒,于是被民警同志送回了家,在回家的过程中我便告知自己身上财物不见之事,此时已到我居住的地点楼下,民警告示我让我回去休息凳明早醒酒再说。我便问过知道他们是当地八里台派出所的民警 我因酒意未醒便下车回家睡觉。小睡一会突然惊醒想自己丢失3万块钱的事,便立马下楼奔八里台派出所去,到了派出所后被告知出警地点不属于八里台派出所管辖区域,让我去当地一个叫 体育中心的派出所,我到了之后又被告知出知是八里台派出所的。当即民警与110指挥中心联系,让做出明确指令由哪家派出所接受报案人报案,110指挥中心了解情况后决定报警地点属八里台派出所管辖,此时在俩个派出所争执管辖区域的问题耗费了2个小时40分钟。最后我又被送的八里滩派出所做笔录,详细描述了案发经过,此时已离我的报案时间过去了4个小时35分钟~完事之后民警对我说,你可以走了让我回去等信。便不在说话爬桌子上睡觉了。我个人觉得非常的失落,人民警察在人民财产受到损失时不是积极为老百姓破案,查看当时现场录像掉出嫌疑车辆的车牌号,找到嫌疑车辆,帮失主追回丢失的财务而是在警片划分上纠结了2个多小时,从而错过了最佳办案的时机,让受害人本应应能追回的财物没能及时找回~ 我现在想要告当天的值班民警失职,从而使得报案人员未能及时追回被丢财务 想这样的案子法院会受理吗?
2014-10-27 08:13 214031……(天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齐志龙律师 2014-10-27 15:36
很难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