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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问题
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衢州人,现在我男友准备买房,但是由于两人未领证结婚,而且男方不需要女方付首付和装修,但是有房贷,请问,到时候婚后我俩领证后房贷没有还清的情况下可以加我名字吗?加上名字后房产是怎么分的呢?要是不加我名字,房产又是怎么分的呢?因为婚后肯定是两个人一起承担房贷的,但是房贷是从男方的工资卡里面扣除的,谢谢您的帮助!
2014-10-26 12:39 0524li……(浙江-衢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4-10-26 13:03
经银行同意可以加 但通常银行不会同意
加上你名字视为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 不加你名字反之
2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4-10-26 17:29
婚后加名认定为共同财产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10-26 20:35
还完贷款加名字。。。
4 孙新律师  2014-10-26 12:45
放贷还清前一般加不上名字。婚后还贷部分可以作为共同财产。
5 孙新律师  2014-10-26 16:53
可以加你的名字,只要男方同意,与你共同去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加名手续就可以。
如果加上名字后,房屋产权就是男方和女方共同共有。双方对该房产均享有产权。
如果不加名,房产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产为男方单独所有。
如果可以的话,建议女方加上名字,这样更能保障女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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