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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后,女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再次向男方索要房产!
双方离婚后,女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再次向男方索要房产!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们好:
  今有一些法律问题向各位咨询,望给予解答,双方于2014年9月23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女方同意用辽源的一套住房,于长春的住房对换,达到财产分割问题,但是在2014年10月21日,提出子女抚养问题,子女是由女方抚养的,离婚协议上面也标明了,现在男方想要回抚养权,女方提出拿长春的房产,来交换子女抚养权,我应该怎么办,该如何解决我的困扰!
2014-10-25 18:47 vip659……(吉林-长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钟欣主任律师  电话:13009129756  2014年10月25日 19时09分
协商如不成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4-10-25 18:57
可到法院变更离婚协议上内容
3 110网律师  2014-10-25 19:13
你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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