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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超过一年,未与签订合同!现在怀孕了,老板要让我辞职!我该怎么?
工作超过一年,未与签订合同!现在怀孕了,老板要让我辞职!我该怎么? 2013年9月1日开始上班,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已怀孕两个多月。
2014-10-24 23:11 q70961……(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0-24 23:12
不用辞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4-10-25 00:5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江珍来律师  2014-10-25 07:33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 欧学文律师  2014-10-25 23:47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至少是10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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