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村安排的公务工作回家途中摔倒,致使右眼失明,这种情况应该算不算工伤。 2014年10月10日上午,我父亲根据村委会的安排,参加村河道保洁,到村指定的河道捞水草(使用工具耙子和绳子),中午回家,原计划下午是继续捞水草(所使用的工具没有带回),后因村干部临时变动工作,安排他下午13时拆除村卫生室窗户,中午12时40分左右,我父亲在取回上午捞水草的工具回家途中,摔倒致使右眼球破裂,失明致盲,(左眼在96年因手术摘除,仅存右眼),现在双眼全盲,生活不能自理。给全家带来极大的痛苦,请问律师,我父亲这种情况算不算不工伤。盼回复!谢谢!
2014-10-24 16:00 136065……(江苏-盐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葛涛律师 2014-10-24 16:24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