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975年,我与入赘到我家的前夫因感情不和,经当地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只有一个4岁的儿子跟随我生活,房屋共五间,法院判决分给两间给我的前夫居住,剩余归我,由于我带儿子常年在外做生意,没有居住。时隔30几年,现在在我未知情的情况下,房屋全部被他占有并翻盖,并且已经租出去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地方吗?如果可以,具体通过什么办法?
2014-10-23 15:08 liangj……(甘肃-兰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10-23 21:31
时效有问题。
2 孙新律师 2014-10-23 15:09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4-10-23 15:23
可以要求收回你的房屋及租金 我的补充: 2014-10-23 15:23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23 15:47
可以要回属于你的财产。
5 110网律师 2014-10-23 15:59
可以的,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产。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23 16:00
向法院起诉
7 钟晶律师 2014-10-23 17:01
你好,根据法律来说是可以的,因为当初判给你了,可是问题是现在时间好长了,有些麻烦,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都过了
8 杨俊彬律师 2014-10-24 10:22
你好,可以起诉的,不过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9 杨琪律师 2014-10-24 11:00
你好,时间太长了,建议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