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的楼梯被别的小朋友绊倒把2颗门牙磕断了,有一颗还露了牙髓了 你好,我小孩现在9岁了,在龙华中英文学校就读3年级。 小孩在中午放学时在学校的楼梯被别的小朋友踩到脚绊倒后还把全身重力压在我小孩身上导致我的 2颗门牙磕断了,有一颗还露出了牙神经。前面的乳牙已经换成恒牙,已经不能再换了。现在责任已经划分,我方没有任何的责任,现在在谈 赔偿的事宜。请问我在写期间的治疗费用和牙齿的换取费用的同时还可以写精神以及营养费的赔偿吗?谢谢!像写精神以及营养费赔偿的同时应该写多少钱合适呢?谢谢!很是感谢!
2014-10-23 14:25 189487……(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23 14:30
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2 张勇律师 2014-10-23 14:27
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没有固定的要求。
3 110网律师 2014-10-23 14:32
营养费部分要看医生的建议,精神赔偿一般跟伤残等级有关,通常情况下,十级伤残,法院会支持1万的精神抚慰金,依此类推。
4 110网律师 2014-10-23 14:34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至于具体的没有规定,如没有伤残要求精神赔偿一般不能得到支持
5 110网律师 2014-10-23 14:43
协商处理。精神损害和营养费要是具体情况,可委托律师处理。
6 110网律师 2014-10-23 16:42
是可以的,以你小孩的受伤情况适当提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