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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公证问题
关于房产公证问题 我父亲在再婚前原有一套单位住房,后遇拆迁,需购买拆迁房子,他希望由我来购买。后我与父亲与继母签了一个协议,大概内容由我购买,二老有使用权,但其产权属于我,其他子女不得享受遗产(主要是继母还有子女)。当时继母有点希望她的子女购买,一是他们一时拿不出钱,二是我父亲坚持由我购买。因原住房是结婚前就有的,而继母原有住房也转给她的子女,于理应由我购买,故继母同意由我购买,并在协议上签了字。因是拆迁房,产权是我父亲和继母的名字,目前还不能转让。
    我想资询的是,这个协议需要公证吗?是不是公证后,今后产权转让或二老过世后,继母的子女就不会产生争议?
2014-10-22 17:07 windy6……(四川-宜宾)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4年10月22日 17时27分
可以公证 可以不公证
公证以后 远不足以防止 阻止 纠纷的发生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4-10-22 17:39
建议公正
3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10-22 20:06
您好,可以做公证。
4 王丽媛律师  2014-10-22 17:33
建议公正
5 尹朝阳律师  2014-10-22 17:49
建议公证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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