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的问题 大二的时候和三个同学一起租房,年付,当时只有我有钱,所以当时说好我先出,然后他们还给我,现在毕业了,还有一个同学没有还,跟她要她态度不好,当时没有意识说立个字据,但是另外两个同学可以为我作证,请问我还可以要回这笔钱吗?我应该采取什么手段追回这笔钱?法律上有没有规定说多少年之后这笔债务关系就失效了?先谢谢您,我现在着急要回这钱。帮帮我吧
2010-12-12 16:12 莹小晕(北京-石景山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电话:4006777998 2010年12月12日 18时07分
你的两个同学可以为你作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有还款日期的,从还款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起诉。没有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20年。
2 李同红律师 2010-12-12 16:23
可以要,与他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你要是不停的要中间别超过两年就不会失效。
3 谷友军律师 2010-12-12 16:35
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
4 殷建伟律师 2010-12-12 23:19
不一定能要回这笔钱。证人的证人证言效力较低,不见得能被法院采信。建议哪怕连唬带蒙呢,只要是欠钱者能给你打个欠条,证据的证明效力就没啥大问题了,但一定得说是她自愿给你写的。诉讼时效二年,自你要求之日起或约定的还款之日起算
5 孙新律师 2010-12-13 09:02
协商不成,依法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