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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们买的房子,离婚后,我搬走了,可前夫在婚又居住在那,离婚协议时说明了房子1人1半
婚前们买的房子,离婚后,我搬走了,可前夫在婚又居住在那,离婚协议时说明了房子1人1半 婚前们买的房子,离婚后,我搬走了,可前夫在婚又居住在那,离婚协议时说明了房子1人1半,无外债,我就起诉他,要求他给我1半房子的钱,可法院说房子是代款买的,无法判决,以剥回我的诉状,法院合理吗
2014-10-21 15:02 短信用户(河北-唐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21 15:04
这是不合理的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4-10-21 15:35
离婚协议 房屋一人一半 经过公证 将来发办理过户
一人一半产权 都有权居住 出租
你也可以不搬走的
只是你搬走了而已
3 陈晓云律师  2014-10-21 15:20
有房产证的,法院判决不合理,没有房产证的,合法
4 王丽媛律师  2014-10-21 15:39
您好,判诉不合理,建议继续上诉
5 110网律师  2014-10-21 16:15
如果没有房产证这样判决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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