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我和老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认识不到几个月,我们就领证了,但未办酒席,现在我想要离婚,他提出要返还彩礼和三金,我应当返还吗?还有三金属于彩礼吗?他去医院检查,属于雄性激素分泌过少,我们没有正常的性生活的。
2014-10-21 13:21 何三是猪(江西-南昌市)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曹先坤律师  2014-10-21 13:31
共同生活了,且对方有原因,应当不返还或者少返还。
2 孙新律师  2014-10-21 13:31
已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在一起生活的,不用退还彩礼。
3 孙新律师  2014-10-21 13:41
你好,除非对方能够证明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否则是不退还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4-10-21 13:48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5 110网律师  2014-10-21 14:14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6 110网律师  2014-10-21 15:38
一般可以不返还或者少返还,三金不属于彩礼
7 110网律师  2014-10-21 17:35
办理结婚登记后共同生活的,彩礼不予以返还。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