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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撞死了 应赔多少钱?
把人撞死了 应赔多少钱? 你好,我朋友在南京市撞死一个57岁的当地阿姨,她已离异,有个29岁的 儿子未婚,交警鉴定我朋友付主要(七分)责任,请问我 朋友如果赔偿应该赔多少钱?谢谢
2010-12-12 14:15 解立功(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2 20:49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 余成虎律师  2010-12-13 20:03
按照南京城市标准,除去交强险部分,你朋友支付应该少于30万,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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