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财产分配 兄妹4人,妹妹最小,父亲一直很亲闺女,我作为当哥哥的也尽到孝敬老人的义务了,家里的大事小事,老人生病住院我也从没有任何怨言。尽我最大的努力伺候二老。可是父母把所有的财产都背着我们给了我妹妹。现在被我们知道了,老人现在的意思是说:他们的财产爱给谁给谁。我妹妹还说要给我们当哥哥的写一份,以后她自己赡养老人,不需要我们来管的"见证书",以后父母生老病死都有她老负责!父母也同意她的做法。我想问一下这种"见证书"怎么写?或是有没有法律效益?需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
2010-12-12 13:25 267891(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2 13:28
就是写一份赡养协议啊。
2 110网律师 2010-12-12 13:35
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可以进行公证。
3 王学海律师 2010-12-12 20:51
这份文件对你妹妹有道义上约束力。你们对父母生老病死不负责任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4 110网律师 2010-12-13 09:49
建议你委托律师起草、撰写该协议,或者做个律师见证,这样有法律效力。可以再去做公证。
5 110网律师 2010-12-17 12:49
首先,老人的财产可以自行处分,虽然从情理上说,都给你妹妹确实不妥,但是不违反法律。
其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自行约定。因此,见证书是无效的。
其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自行约定。因此,见证书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