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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村定婚,退婚礼钱问题
关于家村定婚,退婚礼钱问题 律师你好~
我是在2009年8月份定的婚,但因两人不合,在210年7月份经两家商量后定婚关系解除,定婚时彩礼钱为11000元整,所以媒人与两家商量,让我家给男方5500年元整(一半的彩礼钱,出于是两个不合的原因),当时男方同意接受5500元整,但在2010年11月份男方又反悔去法院起诉要求我们赔偿男方家14500元整,男方把他们定婚时请客人吃饭的钱都算进去,还要我们再赔偿给他们9500元整,请问他们的起诉合理吗?我该怎么做呢?谢谢你,律师~~
2010-12-12 11:55 tianti……(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2月12日 12时16分
给的彩礼钱应返还,吃饭请客的钱可不赔偿,积极应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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