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 我是一名家教班的老师.家教班里有4个小孩.在一次家教下课的时候,两个小孩嬉闹,一个稍小点的(约7岁)在桌子下面来回钻,我就提醒该孩子不要钻.后来孩子家长也进教室来接孩子了.看到孩子在钻桌子,该孩子家长也要求过孩子不要钻,还说"不要钻了,你是小狗呀?",但是孩子没有停止钻桌子.不幸的是当我和该孩子家长交流学习情况的时候,该孩子拱倒了桌子砸到小手指骨折.后来开设家教班的老师马上开车把孩子送到医院治疗.住院大约一周,治疗费用共约1000多元.
后来听说开设家教班的老师愿意出2000元,可该学生家长不肯,要求赔偿等等.请问这种情况下,该伤害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我有责任吗?
后来听说开设家教班的老师愿意出2000元,可该学生家长不肯,要求赔偿等等.请问这种情况下,该伤害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我有责任吗?
2010-12-14 23:56 909807……(广西-桂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12-12 17:00
你好,各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建议好好协商解决。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0-12-15 18:25
开设家教班的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