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 您好,我的生父在2004年去世,母亲与继父于2007年下半年结婚,2014年10月13日继父病逝。留下一套房子和8万元的存款以及40个月的工资,继父有一子一女。请问这个房子,我母亲同意给继父儿子,但是要公证享有居住权,可以吗?对于存款和抚恤金,该怎么样进行分,我的母亲能得多少?(备注:无遗嘱或遗赠协议,继父有一子一女,其父母健在,我母亲也有一子一女,房子的名字是继父的)
2014-10-20 13:05 lilych……(湖北-咸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宇航律师 2014-10-20 13:40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 所以要看你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4-10-20 15:55
1、如果房子在和你母亲婚前买的,那么是你继父的个人财产,和你母亲无关,现在发生继承,继承人不包括你母亲,房子由你继父的一子一女、父母继承(如果你和你继父形成了扶养关系,你也有权继承,此时你母亲有居住权)。
2、你母亲和你继父的一子一女形成扶养关系,那么你母亲也有居住权。
2、你母亲和你继父的一子一女形成扶养关系,那么你母亲也有居住权。
3 110网律师 2014-10-20 22:27
你母亲享有居住权。对存款和抚恤金,按照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分配:配偶、子女、父母,进行分配。如果你和继父形成抚养关系,也有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