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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不按照国家规定征地怎么办?
地方政府不按照国家规定征地怎么办? 我是湛江市东海岛调文村的村民,政府要征我们的农田,说每亩4000块,我们应该怎么做?另外,我们在村分给的住宅用地上建房子,政府说我们是在他们发通告之后建的房子,只赔偿400块一平方,其实政府还没有和村里签订征地合同,我们为什么不能建房子?
2014-10-20 11:45 807588……(广东-湛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10-20 13:14
您好!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孙新律师  2014-10-20 11:50
法律规定,政府征收农民土地要给农民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你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帮你们要回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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