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公产房拆迁,房本不是自己的名字
公产房拆迁,房本不是自己的名字 父亲一辈兄弟十个,家里有一套老房子,20年前分给我父亲,房本一直在父亲手里,我们也在这里住了20多年一直到现在。但因为当年经济困难,连一千元的过户手续都拿不出,所以房本上一直是姑姑的名字。后来经济条件好一些了,父亲曾多次找姑姑协商过户,都不了了之。直到三年前父亲去世,房子的问题也未解决。现在房子因地铁建设面临拆迁,姑姑现在表示房本是她的,要拿拆迁补偿费。并且要将房子分割成十份,兄弟十个一个人一份。但是房子为何我们住了20年,房本为何在我们手里,也说不清。姑姑在别处有几处房产,但是我们名下没有房产,而且有低保,听说拆迁一般都会首先安置无房住户,请问现在面临拆迁,不考虑情感,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能得到所有补偿的多少?
2014-10-20 11:17 qiandi(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20 11:23
这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10-20 21:38
您好!
公房拆迁应当补偿给承租人以及共同居住人。
如果协商不成,你们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3 孙新律师  2014-10-20 12:00
拆迁政策是按户口分的话,那么户口在此的人都可以分到。
4 高永峰律师  2014-10-20 13:56
你这个是私房,首先安置的是你的姑姑,因为她是唯一产权人。不要回避问题。哪儿有说不清楚的房子。
5 孙新律师  2014-10-20 16:51
单纯的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您们得到房屋拆迁款的比例不会很高,甚至能否得到补偿款都存在风险。因为我国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的产权人或者承租人,您们并不属于上述权利人。至于您在房中居住的情况也只是作为您和房屋承租人也就是您姑姑协商的情形,拆迁部门一般不会以居住情况发放补偿款的。所以纯法律角度分析,您们的事情并不乐观。
6 韩士队律师  2014-10-21 09:19
公房拆迁应当补偿给承租人以及共同居住人。如果你们未得到相应的补偿款,可以诉讼要求分割,详细问题建议你来电咨询或来我事务所当面咨询。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