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您好,我09年买了一处经济适用房,先付了15万,双方协议五年以后过户,协议是手写的,双方签字并按了手印,违约金10万。09到14年这五年期间又付了25万(房主的银行贷款)‘现在所有的钱款均已结清,可以过户了,房主说儿子不同意卖,儿子有部分产权,我想咨询一下,当时手写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10万违约金的合法性?这五年给我带来的损失(现在房子值120万左右)?谢谢。
2014-10-19 21:16 439316……(河南-郑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4-10-19 21:36
协议有效,可追究房主的违约责任
2 王胜利律师 2014-10-19 22:07
可以起诉维权的。
3 张书正律师 2014-10-20 10:18
诉讼解决
4 李芳芳律师 2014-10-20 11:25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们签订的协议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但是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相关损失。
5 郭希玲律师 2014-10-20 17:04
你好,如果有其他共有人即他儿子,此买卖协议可以无效,这样违约金就无效了,但对方应当赔偿你的损失,详情可以电话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