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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和债权问题
房产和债权问题 婚后按揭贷款购的房,房产证登记的是男方,购房的钱主要是女方出的。由于男方的原因惹上了官司,要赔很多钱。这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吗?怕以后法院会强制执行拍卖房子,现在是不是应该将产权过户给女方,然后两人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这样做可以吗?请高手给个合理的建议。
2010-12-11 22:04 budang……(湖北-十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2月13日 08时32分
不可以。婚后买房,无论是现房还是按揭,无论由谁掏钱,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所负债务,如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债务,则是共同债务。共同债务要共同来还,把房子过户到哪一方的名下都不影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
以上建议供参考。
2 110网律师  2010-12-12 10:01
如果法院确认是夫妻共同债务,房产登记到谁名下都有可能被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0-12-12 10:21
   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也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你们的该类约定对债权人不具有对抗效力。
4 110网律师  2010-12-12 11:14
院确认是夫妻共同债务,房产登记到谁名下都有可能被执行。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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