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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能收回没有公证的赠与财产吗?
老人能收回没有公证的赠与财产吗? 现老人居住的房屋涉及到拆迁问题,其中有两间房在当初分家时是已经分给两儿子,当初赠与协议未经公证处公证,房产证也还归属于原老人名下.为了更好的处理因拆迁带来的两儿子的纠纷问题,现老人想把赠与的两间房收回自己处置.
请问各位知深的律师,老人能收回那两间房吗?
2009-03-30 17:00 yidgss(浙江)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30 17:08
可以撤销赠与。
2 110网律师  2009-03-30 17:05
 1 没有过户,视为赠与没有完成,当然可以
3 110网律师  2009-03-30 17:07
已经分家,不能再要回了
4 孙新律师  2009-03-30 17:59
协商解决。
5 110网律师  2009-03-30 21:19

  赠与房屋以过户生效,没有办理过户的,老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而且从现在来说,房子仍然是老人的,没有收回一说。
6 朱捷峰律师  2009-04-01 08:54
现在看起来是还没过户,但没过户不一定就是赠与无效。分析如下:
第一,要看产权证是否交给儿子了,更重要的是看房子是不是给儿子占有、使用了。若没没有交付,赠与无效。
第二,如果已经交付了,则赠与有效,只能提出撤销赠与了,赠与要撤销的话,应该满足法定的条件。
第三,具体还要看当初的赠与协议的细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28.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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