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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到一个月·上班途中发生意外·用人单位应负什么责任我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吗
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到一个月·上班途中发生意外·用人单位应负什么责任我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吗 我先生应聘到商场超市收车工作·有一天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因为下雪天路滑摔倒了·造成左股骨颈骨折·算工伤吗·如果是工伤·我在一年之内维权可以吗最主要的是工作不到一个月·我觉得工作时间短·一直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
2014-10-18 18:10 丁安琪(黑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4-10-18 18:28
您好!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 110网律师  2014-10-18 18:23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照工伤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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