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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开的信用卡在离婚7个月后才开始欠费,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结婚时开的信用卡在离婚7个月后才开始欠费,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在结婚存续期间,我开了几张信用卡,合共4万几元。直至离婚后还款记录都保持良好。在离婚7个月后,我因为周转不开所以全部信用卡开始断了还款,至今差不多一年时间。而且我的信用卡开通时我前妻完全不知情。现在银行因为找不到我,而找上我前妻。说要她帮我承担下所有欠款,请问这样合理吗?而且我同前妻基本在婚后都是分开住的,基本每月也就见面1.2次。我还欠她家里几万元。这些信用卡基本都是我本人自己花费于日常生活和业务开支。前妻根本无使用过。这种情况下银行追到她面前要她还款。她需要承担下来吗?
2014-10-17 22:25 bibang……(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10月18日 00时18分
银行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你前妻无需还款。
2 江珍来律师  2014-10-18 07:34
初步判断不用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4-10-18 09:51
婚姻期间欠的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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