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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俩没领证同居4年,已有3岁男孩,女方说我们穷不和我过了
请问:我俩没领证同居4年,已有3岁男孩,女方说我们穷不和我过了 请问:我俩没领证同居4年,已有3岁男孩,女方说我们穷不和我过了,能否要回彩礼和孩子的付养费
2014-10-17 14:34 短信用户(内蒙古-巴彦淖尔)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17 14:39
这是可以协商要回来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10-17 14:41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3 孙新律师  2014-10-22 23:22
彩礼钱已经不能要回了。谁抚养小孩由另一方承担小孩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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