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老人再世时,购置一套平房。购置此平房需要是农民户口,所以用的二儿媳妇的名字买的。后拆迁回迁后,房产所有人也是二儿媳妇的名字。(二儿媳妇不曾支付老人金钱,老人也未有任何遗书、口头等形式规划此房产)
我想问题下,老人不在以后,此房产属于遗产的范畴吗? 老人共有4个孩子,其他三人想分此房产,合理吗?
我想问题下,老人不在以后,此房产属于遗产的范畴吗? 老人共有4个孩子,其他三人想分此房产,合理吗?
2014-10-17 13:41 杨磊(河北-邯郸)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4年10月17日 13时47分
如果没有有力证据
该房不以作为遗产继承
该房不以作为遗产继承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4-10-17 13:44
若老人不在,没有其他证据的话,该房产就属于儿媳妇所有了
3 110网律师 2014-10-17 13:48
不属于遗产。
4 110网律师 2014-10-17 13:51
你好,如果没有有力证据该房不属于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