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子女财产分配问题 再婚家庭,男方有一子一女,女方有一女,男女双方组成家庭有结婚证,婚后没有再生育,现男方与女方先后去世。男方去世前曾有协议将所居住的一套房屋赠给儿子。现在女方女儿要求继续父母名下的土地,理由是:房子给儿子了,土地就应该给她。这个情况如何处理?急!
2014-10-17 10:12 cjqcjq……(河北-唐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10月17日 10时24分
男方去世前曾有协议将所居住的一套房屋赠给儿子,该套房子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男方有权处分,如果是男方与女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则男方赠与房屋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男方不得处分另一半属于女方的财产。
女方女儿的说法毫无法律依据,我国是房地一体主义,房随地走,地随房走,这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且是强行性的规定。
如果这是男女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将房产赠与儿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女方的女儿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是可以实现的。
有女方女儿的财产份额。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上你!
女方女儿的说法毫无法律依据,我国是房地一体主义,房随地走,地随房走,这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且是强行性的规定。
如果这是男女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将房产赠与儿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女方的女儿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是可以实现的。
有女方女儿的财产份额。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上你!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4-10-17 10:28
形成事实抚养关系了
可以继承继你的遗产
可以继承继你的遗产
3 朱孟喜律师 2014-10-17 10:16
家庭内部矛盾 以协商为主 否则只能依法裁决 就要看哪个子女有继承权 可以继承了
4 陈晓云律师 2014-10-17 10:29
房地一体,不能分离。
房屋产权人享有土地使用权。
且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存在土地继承问题。
房屋产权人享有土地使用权。
且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存在土地继承问题。
5 110网律师 2014-10-17 11:22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6 孙新律师 2014-10-17 12:46
你好,若系农村房产,只能继承房产,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