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纠纷 我父亲于十年前向邻村协商公路边一坡地作为宅基地,并向村,组各交了1000元作为定金,商定好地长20米,进深由开挖好后按实际面积计算并付土地款。当时只写了定金收条并没有正式合同,后找挖机开挖了几天县里不让建,理由是太危险。现在政府要开挖在那里建加油站,国土,县政府,村里协商结果是不诚认之前的买卖,村里只能按定金给我们退钱,理由是不是村里不让建,国家不让建并征用了,只能退定金。我父亲去年也去世,我现在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这块地后是坡但周边全是居民区建加油政府的审批手续是否合法?我应向谁申请我的主张?
2014-10-16 08:29 WQDOOR(贵州-黔东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4-10-16 11:44
去当地法院起诉处理
2 唐羽生律师 2014-10-16 11:45
向合同的相对方。
3 孙新律师 2014-10-16 14:22
这块宅基地不是你父亲所在村的,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流转,虽然你们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即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因为农村宅基地不得对外流转,不得卖于外村的人,更何况,你也没有通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就算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土地不得对外流转的规定,也足以使得你这份合同无效。
如果这块宅基地是外村的,是不可以流转的。合同无效。返还所收取的定金后,如果你有损失的,让对方赔偿损失就可以了。只能这样了。
如果这块宅基地是外村的,是不可以流转的。合同无效。返还所收取的定金后,如果你有损失的,让对方赔偿损失就可以了。只能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