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结婚快1年了,没有办结婚证,现在怀孕了,男方打了我,我回了娘家十来天他也没有接我 请问我结婚快1年了,没有办结婚证,现在怀孕了,男方打了我,我回了娘家十来天他也没有接我,我想离婚,那我可以拿回我的嫁妆吗?我需要退他彩礼吗?
2014-10-15 16:10 短信用户(河南-驻马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2014-10-15 16:11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你们还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110网律师 2014-10-15 16:34
你好,可以拿回嫁妆,应退还彩礼。
3 110网律师 2014-10-15 16:45
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需要离婚的可以直接分手。对于财产问题可以双方协商
4 110网律师 2014-10-15 17:36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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