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店,合伙协议上利润和亏损的分担一定要写明是现金吗? 我和别人合伙开店,合伙协议上写明利润和亏损按月进行分配和分担,但是没有写现金两个字,现在对方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亏损,而且不承认我前几个月做的账目,导致前三个月的亏损都由我一个人承担,我现在没有任何资金来维持店铺的经营,只能把店关了,现在对方又逼我开门,说如果我不开门,由此导致的亏损要由我一人承担!双方之间现在已经无法协商,我准备起诉他,请问,我有没有错的地方?
2014-10-15 14:38 spake1……(江苏-无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0-15 14:42
起诉清算,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2 周斌律师 2014-10-15 19:17
可以要求终止合伙,进行清算。
3 110网律师 2014-10-15 21:56
可以起诉。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