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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3年10月份在广州被坏人强暴了,只记得地点,不记得那人样
我2013年10月份在广州被坏人强暴了,只记得地点,不记得那人样 我2013年10月份在广州被坏人强暴了,只记得地点,不记得那人样,现在能报案吗
2014-10-15 10:32 短信用户(广东-汕头)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0-15 10:35
报警处理
2 赖贺明律师  2014-10-15 10:36
可以报警处理。
3 赵永亮律师  2014-10-15 10:42
不管你记得什么,你都可以报案。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15 10:57
你好,可以的。有其他线索就尽量提供。
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请采纳。。
5 江珍来律师  2014-10-15 10:58
可以报警!
6 凌征虎律师  2014-10-15 11:10
及时报警处理·
7 110网律师  2014-10-15 12:48
可以报警的
8 110网律师  2014-10-15 13:53
您好,可以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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