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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这是样的,我有一天和朋友喝多了,他们就威胁我在我没有表达清楚我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就让我写了一个5
事情这是样的,我有一天和朋友喝多了,他们就威胁我在我没有表达清楚我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就让我写了一个5 事情这是样的,我有一天和朋友喝多了,他们就威胁我在我没有表达清楚我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就让我写了一个50万的欠条,请问这样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急!
2014-10-14 13:30 网友(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10月14日 13时34分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13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10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如果是有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之返还本金;如果是由于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之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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