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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不予赔付,自己修理车辆费用怎样具有法律依据
肇事方不予赔付,自己修理车辆费用怎样具有法律依据 肇事方撞了我的车,弃车逃逸了,报警后,双方车辆被拖走,到交警大队处理时,没有开具责任认定书,只让我先修车,但是对方不肯来4S店赔付,也不认同我的修车费,我想自己先修车了,怎样使我的修车费具有法律依据来让对方赔付?需要一个车辆定损评估书吗?找谁定损?
2014-10-13 16:21 lz1991……(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0-13 16:25
这是需要的
2 李丹律师  2014-10-13 16:52
如果有保险的话,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具体步骤如下:
1、检验证件,出示三证及保单:本车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保人的身份证、保户保险单;
2、坏车检查,初定车辆损失部位、坏车检查、填写案件审批表、复印所有证件等;
3、照相定损,照相定损,安排处理意见;
4、报案定时,按照案件审批表内容报案。修理完毕,带齐证件及修车发票到修理处接车即可,让修理处代理索赔。
3 姚秀秀律师  2014-10-14 15:54
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对方提异议的话,他来主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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