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贪污如何量刑 ab两人两人皆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共同贪污5万,其中B分得两万,法院认定b为从犯,并且自动投案,b最轻和最重的刑罚会是什么情况?会不会被判实刑,或者最好的话能不能免责?
2009-03-28 22:33 张智勇(山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28 22:51
刑期在三年以下,可以判缓。
2 110网律师 2009-03-29 08:01
刑期在三年以下,可以判缓。
3 110网律师 2009-03-29 10:42
根据刑法383条第三项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由于从犯是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情节,自首是酌定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因此,B最重10年,最轻免除处罚。
4 110网律师 2009-03-29 11:43
共同犯罪,可以缓刑。
5 110网律师 2009-03-29 16:10
处理得当,有判缓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