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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人和负责人的区别
诊所法人和负责人的区别 我爸是一位退休多年的医生,有副主任医师证,现在家养老,但前天报纸上有家诊所打出招聘广告,招聘诊所负责人,要求有副主任医师证,能帮他办下诊所行医执照,他每月付800元报酬,但不要你上班,你呆在家里就行,平常诊所里的事情也不用负责,只是卫生局有检察的时候要过去应付检察,而诊所的法人代表则是他自己。他声称诊所里的一切大小事物全部由他负责,医疗事故也是由他自己负责,他说会签订免责协议书。但是我想知道,诊所的负责人和法人到底各自有哪些责任?有什么样的区别?如果出了医疗事故,责任该谁承担?而他们之间签的免责协议书是否有效?法律是否承认他们这样的雇佣关系?
2009-03-28 19:48 wyegdw……(云南-昆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28 20:36
属于违法。
2 110网律师  2009-03-29 11:10
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最好不要干。
3 110网律师  2009-03-29 16:29
最好不要去揽这种事,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4   2009-03-30 11:17
现在象这种方式处理的小诊所非常都,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则负责人可能因为管理上的责任没有尽到,承当相应的责任的,所以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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