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能要回来么 我是一名车主。10月2号在由于视线不好在村路口将一名62岁骑电动车的老人撞到,车有保险,交警给我定了个全责,医药费17500元是我垫交的,11号出院,我看到病历上写有他有糖尿病和脑梗一起医治的。请问治糖尿病和脑梗的费用保险公司报么?如果不报这块的费用应该谁拿?保险公司不赔,他有劳动局保险,劳动局能陪么?如果伤者不给我该怎么办?
2014-10-11 14:17 范玉芳(山东-烟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0-11 14:32
您好,不是交通事故引起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不赔付
这块费用由病人自己承担
您超额垫付的医药费,对方应该返还,否则您可以起诉到法院。
这块费用由病人自己承担
您超额垫付的医药费,对方应该返还,否则您可以起诉到法院。
2 陈晓云律师 2014-10-11 14:36
只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疾病方面的费用你不必承担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11 14:40
你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