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人事档案调动 我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一条款是:"如工作不满5念离职,续交付违约金5w元。"现在我刚满一年要离职,这个条款合法么?人事局强调交钱才能调离档案这个合规么?请帮帮我
2014-10-10 16:51 whitem……(贵州-黔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克春律师 2014-10-10 16:57
您好,如果是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您无需交纳,如果是您自己的原因,是需要交纳的。劳动合同是你们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应该遵守合同。
2 唐羽生律师 2014-10-11 13:58
不一定需要承担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