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九八年结婚至今,女方带一个女儿,男方带一个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以此作婚房,但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现在房子拆迁,再加一部分钱可以得到两套房子,女方希望其中一套能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男方拒绝。请问女方的诉求合理吗?如果离婚,有权分到房产吗?
2014-10-10 09:02 NoName……(河北-石家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4年10月10日 09时05分
答:1、合理,不添加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2、有。
2 110网律师 2014-10-10 09:04
这是可以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