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公式以不给供热要挟我接受不合理要求。 缘由:本人于2008年完成房屋装修,由于本小区并未进行暖气分户改造,故有供热管网终端排气阀门包裹于室内装修的橱柜内。并取得供热公司验收合格,并正常供热7年。而今年供热公司以停止今年的工人要挟我家自行拆除橱柜,让他们改造管网终端的排气阀门。并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予赔偿。
请问:我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可以维护我的权益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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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9 11:05 koutya……(吉林-长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09 11:08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