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转让协议问题 我有一个公房使用权房,但里面有2个家庭,各持有一个户口簿,现双方想通过纸面协议的方式有一方将先支付40万把使用权买下来,并承诺拆迁后再另给与40万补偿给对方,对方户口还是保留在这套房里面,协议中也会写明如若违约支付转让款的3倍违约金。现请问这份协议公证后是否有效,如若收到钱的一方反悔了,我是否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胜诉并让对方按协议强制执行,包括3倍违约金的支付。
2014-10-09 10:52 theeye(上海-静安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09 10:53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09 11:03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的,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写个协议。
3 翟方进律师 2014-10-09 11:05
估计不给公证,对你来讲有很大风险。
4 李军律师 2014-10-09 11:23
有效。
可以追究违约金。
可以追究违约金。
5 110网律师 2014-10-09 14:39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公证处应该不会公证这种协议的。这种协议,风险很大,谨慎操作。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6 张向锋律师 2014-10-09 19:48
这样协议存在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