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赁厂房因动迁的停业、停产补偿归属 我司租赁了600平米集体土地上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现遇动迁。现动迁补偿款已发下,有关设备及搬迁费按估价全部给我司,停业、停产补偿按上海的规定按建筑面积350元/平方米结算。但房东仅给其中的40%。我们是经营损失的实际损失人,理应得到全部的停业、停产补偿。房东无权克扣。请问房东的做法合理吗?我们的要求有无法律支持?我们应如何维权?
2010-12-09 17:04 BPz546(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9 17:23
1、若你司与房东的租赁合同对动迁补偿分配进行了约定,按约定分配。
2、若你司与房东的租赁合同未约定,房东无权克扣停业、停产补偿,但属于对厂房本身补偿的,应属于房东。
3、协商不成的,只有向法院起诉了。
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2、若你司与房东的租赁合同未约定,房东无权克扣停业、停产补偿,但属于对厂房本身补偿的,应属于房东。
3、协商不成的,只有向法院起诉了。
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0-12-10 08:50
你好,房东的做法不合理,理应支付给你全额的停业损失补偿。
贵公司可以与房东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补偿款。
贵公司可以与房东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