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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
邻里纠纷 我家住六楼, 五楼住户常在我们睡觉的时候顶楼板,搞得人睡不着, 敲他门沟通也不开, 持续了2个多月。后来他敲,我们就在上面跳了, 她们家就急了,上来踢我家门,(他们家一个男的60岁,女的50几岁,女儿20几岁; 我们一家三口,我们都30岁,宝宝2岁。)。 我老公警告她们不要踢门, 她们还继续。 我老公开门后,他们家男的冲上来打人, 他们一家三口打我老公一人。 他们其中两个人被打流鼻血了, 我老公没什么问题。 楼道里面没有别人也没有监控。 打了110,110说让我们给他们承担医药费用。 
我想问的是为什么是我们给他们承担费用, 难道我们是过错方?
2014-10-08 16:26 xiaoxi……(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0-08 16:29
到法院解决,会公正处理的
2 柳士荷律师  2014-10-08 16:41
对方滋事 有过错 不过不能证明谁先动的手 把人家打流血了派出所只能让你们出医药费 派出所应有调查笔录 看能否搞清谁先动手的 这是关键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10-09 10:05
即便是他们有错在先,但是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还是要按照过错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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