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 我在厂里上班,施行十二小时制,中间无休息,中午吃饭三十分钟,晚上五点吃饭三十分钟,两班制,早上七点四十五需打卡。晚上八点十分打卡。。我的工作是修机器,属于流动人群,因夜班睡了会觉,现被罚500元作处罚……请问处罚是否合理?我签订的有合同,厂里之前并无明确规定此项处罚制度,我在此公司已工作三年半,合同属于续签。
2014-10-08 12:48 158955……(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10-08 13:04
这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