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时如只留生活费,老人小孩租房怎么办? 离婚快两年,突然收到传票,前夫在离婚前写下40万借条三分利,他个人开支很大每次说做大生意还有情人。现把我列为被告,我有固定工作,因法律漏洞原告不需我签字同意借款就可以算共同债务,读高中的女儿无养老金的老妈归我抚养,我怎么办?法院会给我留多少,怎么会有这种连坐制?离婚案件当事人权益怎么违护?
2014-10-07 16:38 方也美文(浙江-金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4-10-07 20:15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诉讼,抗辩系个人债务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10-07 20:20
你也可以举证证明,不是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
3 胡爱军律师 2014-10-07 18:13
不会连坐的
4 倪振杨律师 2014-10-08 19:31
还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