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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不同意,而且我们不是1个省的人,有1个小孩
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不同意,而且我们不是1个省的人,有1个小孩 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不同意,而且我们不是1个省的人,有1个小孩,现在跟我1年多,他也没给过生活费,找不到他。请问我可以在我本地起诉吗?
2014-10-07 09:40 短信用户(陕西-安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07 09:47
这是可以的
2 陈亮律师  2014-10-07 09:41
只能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并且分割共同财产。
3 曹先坤律师  2014-10-07 09:43
超过一年下落不明,则可以。
4 何翠主任律师  2014-10-07 09:50
在对方常住地起诉
5 康治斌律师  2014-10-07 10:26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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